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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案331起!全市持续严查中!

浏览次数: 136 发布时间: 2024-12-02

来源:竞舟新闻

 

自10月22日

“舟山市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开展以来

舟山海事局与海经、港航、海警等部门

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严打船员无证、船舶超载、船舶超员等

各类海上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

市县两级共开展联合执法活动229次

累计出动执法船艇625艘次

共出动执法人员6952人次

检查船舶3958艘次

查处船舶396艘次

立案331起,行政处罚265.3万余元



 近日海事部门还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案例一 

海陆联合,插翅难逃

 

11月21日,市海上联合执法组到海礁区域对海钓船舶开展巡航执法,发现“东海之星XX”轮在该区域进行海钓作业,后经核查该船存在AIS未开启和进出港未报告等违法行为。考虑到外海区大风浪靠泊存在风险,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取证后,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至普陀山海事处,由该处联合普朱管委会综治办、社发局、朱家尖街道开展海上违法行为联合处置。经调查该船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凿,由属地扣押至沈家门内港进行调查处置。

 

案例二

“三无”船舶,一律拆解

 

2024年11月3日约15时,岱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在高亭江南山水域巡航时发现:石料运输甲板货船“三全XX”利用自备小船接送船员上下。经进一步检查,该小船长约5米,未经登记,也未获得船检部门认可,无任何导助航设施,属于“三无”船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即将该小船违法情况通报岱山县水专委,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将该船扣押至岱山县渔业船舶扣船所,次日对该小船实施上排,11月14日对该船实施拆解。

 

 

案例三

鹰眼监控,法网恢恢

 

2024年10月27日9时30分,舟山海事局交管中心值班员利用VTS和CCTV鹰眼远程核查发现,“定港机XXXX”轮于9时从岙山村码头开航,搭载东方XX轮4名船员及该轮公司1名人员和部分物料,并于当日9时30分左右到达马峙2号临时待泊区,靠泊东方XX轮送人员和物料上船,但该轮该航次存在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的违法行为。随即将该违法行为通报岙山海事处调查处置,经调查,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该轮所有人行政处罚5000元,对该轮直接责任船员行政处罚1000元。

 

案例四

无证航行,代价惨痛

 

2024年11月21日15时30分,沈家门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沈家门内港双阳码头前沿水域对“浩帆X”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船满载油污水,于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9日间在沈家门内港水域接收油污水,于11月21日12时左右由浦西大桥水域开航,并于当日12时10分到达双阳码头前沿水域锚泊。后经核查,该船未持有有效《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同时还存在超载行为。沈家门海事处依法对该船实施留滞并立案调查,根据初步调查,将对该船罚款20余万元并扣留船员证书4个月以上。

 

案例五

非法改装,依法滞留

 

11月4日,六横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六横煤电码头附近岙口开展排查时,对长期在六横活动的广州籍游艇“孚*盛”轮实施了船舶安全检查,发现船尾存放2个重型物件(冰柜)、船首存放1个重型物件(冰柜),非船舶固有设备,并未做紧固措施;船上除装有船检证书列明的1台AIS外,另私设2台AIS;驾驶台顶部锚灯及一盏白色环照灯设有遮光板;船首杂物舱舱盖水密胶条缺失等四条严重缺陷,依法对该船实施了安全检查滞留。

 

案例六

非法小船,无所遁形

 

11月14日,嵊泗海事处联合县海经局、交通局、公安局等执法单位和当地乡镇,对嵊山主要岙口和小船聚集水域开展地毯式巡查和摸排。经认真排查和仔细核对,在泗洲塘码头附近水域,发现6艘违法违规小船,分别是1艘“三无”船舶、1艘违规从事渔业作业的港机小船和4艘违法张网作业的养殖小船。联合执法组随即督促乡镇将6艘小船逐一拖带至码头前沿合适位置,再使用吊机吊岸处置,待违法违规事实进一步确认后,将实施拆解、留置等分类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