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总体要求,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数字交通发展有关要求,9月2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其中,关于智慧航道建设及智慧港口建设的规划如下:
智慧航道建设行动
提升航道运行保障能力。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测量测绘设施,加强航道尺度、水文、气象等在线监测,推动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关键设施结构健康监测,提高内河电子航道图覆盖率,提高航道维护智能化水平。
提升航道协同监管能力。整合航道、海事、水运数据资源,提高航道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效能。推广船舶污染物接收和监督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船舶排放控制区现场监督检查等功能。
提高航道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传统导航设施数字化改造和虚拟航标应用。推广船舶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建设适应智能船舶的岸基设施,推进航道设施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的配套衔接。推广船舶过闸智能调度,推进船闸设施自动化控制、智能调度、船舶通行、故障预警等一站式服务。推动水上绿色服务区建设。
智慧航道重点工程
立足全国高等级航道网“四纵四横两网”,依托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乌江、涪江、杭申线等高等级航道开展智慧航道建设,实现重点通航建筑物的运行状况实时监测,推动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应用,推进梯级枢纽船闸联合智能调度,有效提升航道通过能力,确保船舶通行安全。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等智能化应用,提升运河工程全过程的一体化管控能力。
智慧港口建设行动
推进码头作业装备自动化。加快新型自动化集装箱码 头、堆场建设和改造,加强码头桥吊、龙门吊等设施远程自动操控改造,推进码头操作系统和设备控制系统的深度融合。推进大宗干散货(矿石、煤炭、粮食等)码头堆取料机、装卸船机、翻车机等设施智能化升级。推进无人集卡、自动导引车等规模化应用。推动港口建设养护运行全周期数字化,实现建造过程智能管控。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智能照明、供能和节能改造技术应用。
建设港口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推进港口经营单位与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团体间信息互联共享,推动物流作业协同,提高物流便利化和业务效率。以危险品码头作业为重点,建设危险品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推进电子单证、业务在线办理、危险品全链条监管、全程物流可视化等。
智慧港口重点工程
推进厦门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等既有集装箱码头的智能升级,建设天津港、苏州港、北部湾港等新一代自动化码头,加快港站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等应用,实现平面运输拖车无人化。建设港口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加强港口危险品智能监测预警。推进武汉港阳逻铁水联运码头建设,应用智能闸口、智能理货、智能堆场、智能调度系统,探索内河传统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