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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汛期船舶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浏览次数: 2147 发布时间: 2022-05-09

中国海事


汛期类型

  根据洪水发生的季节和成因不同,一般要分为4种汛期:

  (1)夏季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伏汛期;

  (2)秋季暴雨(或强连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秋汛期

  (3)冬、春季河道因冰凌阻塞、解冻引起的涨水期称凌汛期

  (4)春季北方河源冰山或上游封冻冰盖融化为主产生的涨水期以及南方春夏之交进入雨季产生的涨水期称为春汛期。因为伏汛期和秋汛期紧接,又都极易形成大洪水,一般把二者合称为伏秋大汛期,通常简称为汛期。

  各地汛期起止时间

  中国多数江河的暴雨洪水发生在伏秋大汛期,暴雨洪水的季节性与雨带南北移动和台风频繁活动有密切关系,所以各地区汛期的起止时间不一样。汛期(主要指伏秋大汛)起止时间的划分,一般用该时段洪水发生的频率来反映。以超过年最大洪峰流量多年平均值的洪水称为“大洪水”。汛期时段的确定,是要保证90%以上的“大洪水”出现在所划定的时段内;主汛期则以控制80%以上的“大洪水”来确定时段。

  例如

  江南地区4~9月是汛期,5~6月是主汛期;

  珠江4月中旬至9月为汛期,其中4~6月为前汛期,7~9月为后汛期,5~6月是主汛期;

  长江5月至10月中旬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

  淮河6~9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

  黄河7~10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

  海河7~8月为汛期,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主汛期;

  松花江7~9月为汛期,8月下旬至9月上旬是主汛期。

  分析表明,中国各地汛期开始时间随雨带的变化自南向北逐步推迟,而汛期的长度则自南向北逐渐缩短;珠江、钱塘江、瓯江和黄河、汉水、嘉陵江等有明显的双汛期,前者分前汛期和后汛期,后者分伏汛期和秋汛期;7~8月是全国大洪水出现频率最高的时间。

  在这个特殊时期,船舶该注意些什么呢?

  汛期注意事项

  1. 开航前检查航行设备,配备足够的锚、缆等工属具,加强船体和机器维护,确保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

  2. 船舶应及时收集水位、流量、航道、气象信息,掌握水位、水流流速、航标有否移位等情况,谨慎航行。

  3. 驾驶人员应充分考虑弯曲、急流航段及大桥水域的水文特性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及早控制好船位、船速,谨慎驾驶;认真核实本船高度和大桥及架空电缆的净空高度,留足富余高度,确保船舶安全通过。

  4. 航行时保持正规了望,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特别谨慎操作,避免冒险航行,必要时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锚泊时,根据锚泊水域的水文地质条件采用合理的锚泊方法松足锚链,防止脱锚、走锚险情发生。

  5. 在码头装卸作业时,严格执行船舶货物装载要求,货物应捆扎牢固,防止位移,不得超重、超高、超宽。

  6. 严格遵守主管机关、地方颁布的各项法规及港口特别规定;洪水影响期间,任何船舶均以安全航速行驶,防止余浪损害堤围;遵循“三防”指挥部和海事部门的指挥或交通管制措施,加强联系,服从管理。

  7. 水上浮排设施、水上养殖网箱及滩涂地废旧船舶的管理者要做好洪水、台风前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系固、增加锚泊设施、缆绳检查等,防止船舶被洪水冲离并漂流影响安全。注意接收气象预报,密切掌握台风动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8. 长期在港锚泊船舶、固定水域锚泊加油船,请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并按规定显示锚泊号灯号型,保持VHF、AIS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留足值班船员,注意周围船舶动态,经常测定船位防止走锚。洪水期间随水漂流的垃圾、水草较多,请注意清理积压的垃圾,以防积压过多冲断缆绳或锚链。

  9. 辖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涉水施工设备、器材撤离和加固工作,防止施工平台被淹没后随水漂移危及船舶和桥梁安全。

  10. 渡船应加强主推进装置、操舵装置、锚机、缆索等重要设备设施检查,最大限度降低渡运过程可能出现的船舶失控等险情发生机率。同时渡口经营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运秩序管理,严禁超载运输旅客。渡船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严格遵守安全航行规定,必要时减少载客量,禁止冒险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