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航海日志记录标准
案例回顾
案例1
2022年3月,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Z轮本航次于2022年3月2日从温州计划开往台州玉环,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轮自2020年9月起未填写航海日志。
案例2
2022年6月,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南通籍散货船W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从江苏张家港开往宁波穿山期间,船舶货舱污水井测量管均无法实施测量,但责任船员大副却在船舶《航海日志》中编造了每天开展两次的测量记录,构成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船舶法定文书的违法行为。
上述案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
航海日志记载的基本要求
1、航海日志作为反映船舶运输生产工作的原始记录和重要法定文件之一,必须严格、认真、如实地记载。
2、应当使用不褪色的蓝黑或黑墨水填写,用中文(地名、人名、船名等可写原文)和规定的缩写代号或符号记载。不得随意涂改,如记错或漏写,应将错误字句用红墨水笔画一横线删去,被删字句应清楚可见,改正人在改正字句后加括弧签字。
3、船舶主要资料经船长审查后应由大副负责填入航海日志。
4、左右页应依时间对应顺序记录
5、大副应每天查阅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并应逐日签字,船长对监督航海日志记载的正确和完整应负全部责任,并逐日签字。
6、根据记载内容,事后能重新绘出当时航迹和反应当时航行和生产的主要情况。
航海日志记载内容
依据《航海日志》(GB18903-2000),航海日志标准格式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第I—IX页、左页、右页共13部分,其中左页记载和右页记载为船艇日常运营过程中需按时间顺序记载的内容,下面进行重点阐述:
01左页记载内容
左页记载内容包括航行记载部分、气象海况记载部分、舱水测量记录和中午测算四部分。具体记载内容和要求如下表:
02右页记载内容
右页包括记事栏和重大事项记录两部分。
(1)记事栏方面,国标对船舶抵离港前、离靠码头泊位(浮筒)时航行中和停泊时的记载内容分别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具体如下表:
(2)重大事项记事栏则应该记载以下内容:
由船长或大副填写,记载船上非经常性及重大事件,如发生海事、人员伤亡事故的时间和情况,对消防救生以及防污染设备的检查时间和状况;应急演习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情况,离港货物燃料、淡水、压载总量及旅客人数,船长和大副调动及交接手续办理完毕的时间,航海日志记载中有严重错漏的更正。
航海日志每册为100页(必须有漆封),按顺序记载,不得撕毁或增添。大副应负责航海日志的保管,用完后存船两年,后送船舶所有人保存五年方可销毁。当船舶发生海事时,船长应将航海日志及有关海图妥善保管,弃船时应将其带下,以供海事调查之用。
来源:宁波海事局法治服务团队&穿山海事处
作者:余鉴文
责编:李文静 毛文斌